本招标项目白山市医药高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给水管道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白山市医药高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给水管道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
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
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手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报名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3.10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
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以上均提供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